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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月19日电 (记者孙红丽)国家药监局今日发布通告,13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包括4款洗发产品、3款祛痘清痘产品、3款指甲油等。
通告称,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签标示为委托方广州彰彩保健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方广州温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温达黑发露等13批次化妆品,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其中,上述标签标示名称为温达黑发露的产品检出禁用原料的同时,还存在产品成分比对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其中,标签标示为广州市开洋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S&H百分百祛痘净肤水被检出克林霉素和林可霉素;标签标示为广州市金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悠莅雅活性多肽修护面膜被检出地索奈德;标签标示为惠州市澳姿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玛萨仕克去屑洗发乳被检出三氯生;标签标示为广州市铂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若蔓蒂痘颜清祛痘焕颜套盒-祛痘精华液被检出氯霉素;标签标示为义乌市美黛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NUSVAN FOR AURORA水性不可撕拉指甲油-31薄荷奶绿被检出1,2-二氯乙烷。
国家药监局已要求广东、江苏、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图表来源:国家药监局官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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